关于杨林校区学生活动室的使用通知
学校各级团学组织、学生社团:
为进一步规范杨林校区38栋二楼学生活动室的使用,充分发挥杨林校区学生活动室的功能,达到“服务师生、管用结合”的目的,确保各项活动更好开展,结合杨林校区实际情况,现对38栋二楼学生活动室使用规定如下,各团学组织、学生社团按通知要求执行:
1.杨林校区38栋二楼学生活动室包括:乒乓球室、形体室、社团活动室、团总支办公室(会议室)、健身房;
2.各申请活动的部门、学生社团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相关事宜;
3.凡使用活动室者自觉遵守各活动室的相关规章制度,并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、劝告;
4.为保障各部门、社团对活动室使用的正常需求,避免场所发生使用冲突,如需使用活动室(除特殊情况),须提前一天到38栋205校团委办公室填写使用申请表,校团委按照“公务优先”、“先登记先使用”的原则对活动室使用者的情况进行审核、把关,安排场地。
杨林校区学生活动室使用审批表
共青团OD注册大厅委员会
2023年10月9日
终审:邓珍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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